转发 | 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》 2025年第31号令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


第31号

 

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》已经2025年7月9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 

主任:郑栅洁

2025年7月17日


内容来源: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》 2025年第31号令

附件:icon_pdf.gif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.pdf